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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全年部分节假日安排
时间:2015年08月29日 13:25

各院系(社区、书院),各中心(处、室)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文件要求,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的生活学习,现将2015年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及假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。学校如有变动,以实际通知为准。

一、放假时间

(一)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1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(二)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(星期一)放假补休,共3天。

(三)劳动节:5月1日(星期五)至3日放假连休,共3天。

(四)端午节:6月20日至22日(星期一)放假补休,共3天。

(五)中秋节、国庆节:9月27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,共11天。9月19日(星期六)、26日(星期六)上班,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(一)各部门要做好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防火、防盗工作;各部门要加强员工和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,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;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学校高度稳定。

(二)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,遇有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妥善处置。中层以上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,凡离开西安市的,须经主管校级领导批准并告知行政中心办公室,内线:6942。

(三)放假期间,图书馆照常开放,基建处根据基建任务自行确定。

(四)网络安全与数据部、数字影视中心要保障电视信号和网络畅通。

(五)神禾公司要做好水、电的正常保障,并做好餐饮供应,确保饮食卫生,严防食物中毒。

行政中心

2014年12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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